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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总 部: |
新乡市西工区(生产基地:原新乡市第一拖拉机厂) |
| 销 售: |
0373-4562688 4562188 (三包电话:4562699) |
| 电 话: |
0373-4911666 4911777 4911888 |
| 传 真: |
0373-45671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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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户须知 一、用户购机后,凭发票、合格证、三包服务凭证到公司维修网点登记(三证缺一不可)。 二、登记期限为购机发票日期算起一个月,凡过期未登记者将不再办理。 三、保修期过后,我厂继续为用户提供维修服务,零部件和费用用户自理。 四、用户必须妥善保存“三证”,不得丢失、涂改或转借。 五、玉米联合收割机、玉米收获割台的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以产品售出日期为准。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。 六、具体保修事项按工厂“三包服务实施细则”办理。 七、发动机由柴油机厂保修。 花溪•玉田牌联合收割机三包服务实施细则 新乡市花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新乡花溪),遵照:“质量第一,用户至上”的方针,为更好的向用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,维护用户和企业的利益,提高企业信誉,解除用户的后顾之忧,特制定本三包服务实施细则。 一、总则 1、本细则规定了新乡花溪生产的玉米联合收割机、玉米收获割台产品销售后,在三包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,执行三包的期限范围、手续和经济责任等。 2、本细则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农业机械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等国家法律法规,结合市场需求和收割机产品的特点而制定。 3、产品的三包是指按照技术要求检验合格的玉米联合收割机、玉米收获割台产品进入流通渠道后,在用户正确磨合、使用、维护和保养,并有记录可查的条件下,若发生产品的制造质量问题,由生产厂家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。 4、实施三包的原则是:以修为主,修理后新修零部件应保证达到使用说明书要求,达不到要求的应予以更换,更换后仍达不到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应予以退货。 5、玉米联合收割机、玉米收获割台的三包有效期为一年,以产品售出日期(购货发票)为准。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两年。主要部件有:内燃机机体、汽缸盖、机架、变速箱体、离合器壳体、转向机。 二、实施三包的范围 1、凡属新乡花溪生产的玉米联合收割机、玉米收获割台,在用户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,正确磨合、使用、维护和保养的情况下,若发生产品的制造质量或配套质量问题,可按本细则实行三包。 2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实行三包: (1)因为磨合、使用、维护、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。 (2)因自行改装、调整、拆卸造成的故障。 (3)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货票的。 (4)规格型号与发货票不符的。 (5)发生故障后,未保持损坏原状的。 (6)驾驶、操作人员未依法取得驾驶、操作证书而造成的故障。 (7)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 (8)易损件。如橡胶制品、电器元件、塑料尼龙件、切割器部分、链条、轴承、离合器压盘、摩擦片等。 3、经济责任 (1)凡属执行三包的联合收割机产品、玉米割台,按照“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”,应由三包责任单位为用户免费提供三包服务。服务结束后,对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的,由新乡花溪承担三包件费用。 (2)在三包期内,由于用户未及时发现、排除故障使事故扩大化的,以及用户磨合、使用、维护和保养不当而发生的事故,均由用户自行负责。新乡花溪及三包服务单位应给予技术指导,并提供有偿服务。 (3)驾驶、操作人员未能参加技术培训,或培训后不合格,上机操作而造成的事故,用户自行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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